如果我们谈论现代中国的基层行政治理,我相信每个人都会熟悉它。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构成了当代中国基层治理的总体框架。这一框架的形成取决于运输和通信技术的进步。
那么在唐代,当生产力落后的时候,统治者是如何有效地统治广大的农村地区的呢?在许多电视剧中,县政府被描绘成皇帝管理基层的最终组织,一些琐事也必须由县政府管理。事实上,唐代的县级政府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承担着决策和信息传递的角色。通常是在县政府下设立的一系列人员和组织来真正执行政府法令。它们是唐朝对广阔领土进行精确管理的核心。
在现代社会,乡镇一级的管理是通过一个完善的行政系统来实现的,乡镇政府是乡镇的行政组织。在唐代,乡镇没有一个完整的管理机构。它通常由几个人管理。
唐朝的管理相对粗糙。县政府是政府体系的终结。无论是在今天还是在唐代,都很难将郡作为基本的行政单位。因此,唐朝统治者把一个县分成几个乡来管理。根据唐朝的法律,户人家一般被分成一个乡,并设立乡和乡助理来管理乡。乡镇长制度起源较晚,文字制度仅在隋代出现。文帝九年,大臣苏维建议文帝在农村设立乡镇长,管理户诉讼。虽然有人反对,理由是“地方政府官员应该被废除来审判案件,但他们不能阻止它,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乡镇长制度。
在初唐,这一制度没有被统治者所采用。直到贞观九年,唐太宗才下令设立乡长和助理来管理一个乡的事务。然而,仅仅六年后,唐太宗废除了这两个职位。根据《通典》,“贞观九年,每个乡镇设一个乡长和两个副乡长,省里设15年。”废除乡镇长后,唐朝统治者在乡镇一级设立了老年人(也称为长者和照顾乡镇)。所谓的老人,虽然名义上是当时的乡镇长,但实际上并没有承担管理乡村的责任,一般都是由一个乡镇中受人尊敬的长者担任,在推广尊老爱老的文化方面发挥作用。换句话说,唐朝的乡镇长制度最大的功能实际上是教育人民。在行政管理方面,乡镇长制度没有发挥有效的作用。
然而,到了中晚唐,老年人的功能也扩大了。他们不仅在教育中发挥了作用,而且还与健全人一起维护农村的法律和秩序。当然,身体健全的人主要是用武力威慑罪犯,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老年人主要凭借其备受尊敬的品格来调和辖区内的人民内部矛盾,这更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唐朝的法律规定:“:户由户组成,5户是村庄,4户是邻居,5户是保安。”换句话说,李是乡以下的一个基层行政区划。一般情况下,一个乡分为五个李,一个李负责户。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每户并没有严格按照户的规定进行划分,许多家庭的人口只有80户左右。每个村庄设立一个李政,协助县级政府管理农村地区。乡、村被取消后,实际上每个乡由五个李政共同担任乡长,轮流处理乡事,类似于现行的轮岗制度。
说到李政,第一点是了解李政的选择。唐朝的李政和现在的村长基本上是同一级别的。不同的是,现在的村长是由村民选举出来的,而唐朝的李政是由政府任命的。因此,李政也属于政府职员编制,只是职级较低。李政在唐代大约有四种选拔标准。首先,他出生在丁白。所谓丁白是指老百姓,他的家庭背景应该是清白的。例如,他不能是奴隶。第二是公平,也就是说,诚实公平地处理事情,不要因为世俗的智慧而违反国家的法律。三是要聪明能干,能够担当;第四是要求18岁以上的中年男子,即18岁以上体格健壮的男子,残疾人被排除在外(也有人认为轻度残疾人可以担任李政的职务)。这些标准看似简单,但它们与李政的职责密切相关。
李政的职能比现在的村官要广泛得多。
首先,它负责管理该地区人口的户籍和土地信息,这是日照市最重要的职能之一。农村户籍管理有三个视角。首先,应记录和记录当地居民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年龄、性别、配偶、疾病、等级和家庭中接收的字段(与唐代的字段均等化有关)。准备好的文件应该送到州和县政府储存,这样政府就可以在以后征税和服兵役。第二是定期检查户籍,通常每三年检查一次,例如,注销因病死亡人员的账户,修改迁出或迁入人员的户籍,检查已经登记的人员,看看是否有任何人故意逃避登记。最后,有必要管理辖区内的人口流动,主要是临时人口流动,如那些因公外出或在当地短期居住的人。通过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有必要维护当地的治安,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更好地解决疑案。
第二,它协助政府征收税款和徭役。这个函数是从第一个函数派生出来的。因为州和县的地方政府对当地情况有更好的了解,所以他们在征税和征兵方面通常更有效率和更准确。唐朝在赋税和徭役的征收上与户籍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户籍制度是初唐租佃制度和中晚唐两部税法的基础。租佃制度以头为征收对象,要求每个人都承担租金(地租,每年交小米和两块石头)、司空见惯(每年为政府服务)和调整(以一夫一妻制为家庭征收)。这两项税法只将这三种货币兑换成白银并支付。这些税和徭役最初由县政府征收,但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将与李政分担这项任务。
第三,监督和督促农业生产,负责征收和奖励土地。自古以来,农业是国家的基础,唐朝也不例外。唐朝初期,实行了均田制。土地属于政府。政府把土地给了人民并征收了税。这两者相辅相成。县政府是土地出让责任的主要承担者。根据人口规模和土地质量,政府将一定数量的公共土地分配给家庭,甚至是户籍在册的个人。这些是政策层面的计划。实际上,李政应该与政府沟通,按照政府的政策批地。同样,当辖区内有人死亡或长期离开时,李政仍需要收回这部分土地并通知县政府。此外,李政还负责敦促其管辖范围内的人民开展农业生产
第四,教育人民,维护公共秩序,宣传国家政策。李政的功能和老年人的功能应该有高度的重叠。对于谁是这项任务的主导者没有严格的规定。然而,在教育公众和维护公共秩序的过程中,老年人的力量必须用来弥补法律的弱点。此外,李政还需要负责宣传统治者的政策,并将这些政策推广到农村,这有点像今天的村长。
此外,李政必须定期在邻近的县和州首府值班。这一体系无疑凸显了李政在农村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尽管他们无所事事,但都是因为他们对基层信息的了解,统治者不得不要求他们在邻近的政府办公室实习,通过他们学习基层信息,并传递新的政策。
李政需要定期在政府部门值班。
作为一个平庸而又卓有成效的官员,李力在为唐朝统治者努力工作的同时,又能得到什么好处呢?
李政的第一个好处是他可以免于学校服务。所谓的集体服务是指男子承担的税收,如前面提到的免交的租金调整和地方税。第二点是享受服务待遇。封建社会等级森严。唐朝把人们分成几个阶级。不同的班级对着装有严格的规定。尽管李政的级别很低,但他可以在政府文件中注册,并享受国家官员的特殊服装(相当于今天的制服)。这也是一种让人感到荣幸的福利。第三个好处更现实。李政可以在家发球。古人经常需要被招募到其他地方服务。李政不同。由于其职能,唐朝政府默许了李政在当地的服务。这无疑是有着严肃家庭关系的古人的精神安慰。
正因为李肩负着重要的职能,所以,对于国家来说,李是需要争取的基层官员,是长期执政的关键。对公众来说,李是举足轻重的人物。然而,从现实的角度来看,李政在晚唐的地位也在下降,甚至出现了无人愿意做李政的现象。
邻里保护是唐代基层治理最小的单位(户除外)。唐朝的法律规定:“四是邻居,五是保护者。”然而,从划分来看,邻居和保险公司都注重居民之间的地理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居民对于邻居和保险并没有太大的分歧。
邻居和保护者的存在有两层含义:一是协助李政的工作;二是提高村民自治。从今天的角度来看,不难理解援助李政的工作。这不过是从邻国和保险公司中挑选代表,由他们来履行李政的职能,如户籍登记等。最后,将各种信息收集到李政的住处,从而减轻李政的工作量。然而,提高村民自治是有趣的。一方面,邻居和宝鸡对他们的名字有统一和保护的意思。邻居和宝鸡的人们在紧急情况下需要互相帮助,比如小偷,这无疑促进了人们之间的情感进步。另一方面,邻居和保护者必须互相监督和告知。这是唐朝统治者和朝代最喜欢的做法。坐在一起的制度鼓励人们互相告知,以维护自己的统治。不幸的是,这种做法不仅保护了规则,而且消除了人民之间的信任,对基层的稳定产生了负面影响。
(四个是邻居,五个是保安)
从总体上看,唐代基层管理主要实行乡李居保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乡被统治者所忽视,而李是唐代统治者基层管理的核心。晚唐时期,这一制度也发生了变化。村镇逐渐被村镇所取代。这也是我们现代农村制度的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