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11月29日,据企查查,明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喆集团”)新增1则行政处罚。
该处罚的事由为年10月29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田滨路2号明喆集团驻深圳技术大学附属中学护卫点,存在招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违法行为。
因此,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决定给予明喆集团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处罚决定日期为年11月12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深坪公(坑梓)行罚决字〔〕号。
据乐居财经了解,明喆集团成立于年10月31日,注册资本1.25亿元,法人代表为高海清,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清洁服务等。目前,其大股东为高海清,持股3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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