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工作情况通告
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号)及《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云南省财*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云建金16号)的相关工作要求,采取了积极的工作措施,取得相应的工作成效。
严控审批时间。年,市公积金中心将原有审批时间由人工控制提升为系统控制,贷款审批严格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审批时间纳入对合作银行和各机构的考核。
由昆明市住建局牵头,和市公积金中心一起联合召集了万科、恒大、碧桂园、润城、俊发等部分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座谈,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国家*策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且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参会企业均表示同意。
在《昆明市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办号)中,已将“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的行为列为违法违规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开发的项目凡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等证照的,均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按揭项目合作。
截止年10月31日,与市公积金中心合作的按揭项目共个,其中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新增按揭合作项目56个,续签按揭合作项目34个,目前按揭楼盘合作还在继续增加,缴存职工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昆明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