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局
关于公布打击整治无证无照教育机构
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昆明市打击整治无证无照民办教育机构工作,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正常的教育管理秩序,营造健康良好的教育环境,现将我局无证无照教育机构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一、打击对象
未办理办学许可证、未依法进行登记和既未办理办学许可证也未依法进行登记的民办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无证无照教育机构),重点治理面向3-6岁儿童的的无证无照托幼机构和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务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