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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宜良县公安局年公开招聘文职辅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昆明市宜良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辅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的文职辅警在昆明市宜良县公安局从事机关综合部门辅助岗位工作,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事务等服务。文职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从事执法或涉及绝密级事项工作。本次共招聘6类岗位10人。(详见附件1《昆明市宜良县公安局年公开招聘文职辅警岗位需求表》)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文职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昆明市宜良县公安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工资待遇按照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财*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及经费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昆人社通[]56号)核定。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宜良县本地户籍,户籍迁入截止公告发布当天;截止公告发布当天在宜良县公安局工作的勤务辅警不限户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年7月5日至年7月5日生);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5.自愿从事文职辅警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6.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8.女性身高为cm以上,男性身高为cm以上;
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2.现役军人;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昆明市宜良县公安局年公开招聘文职辅警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名须在云南考试招聘网(